纪法铭于心
清廉“医”路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增强全院职工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法律底线。天津市海河医院纪委将通过每周纪法科普,将医疗系统易发多发的违纪违法点位进行纪法解读,帮助医务人员学习纪法知识,从而明晰红线和界限,达到守纪守法的效果。让纪法铭于心,清廉“医”路行!
纪法课堂50
帮助患者优先检查违规吗?
纪法解读
就医秩序关系患者就医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挂号、预约、候诊是就医最正常不过的流程,本是患者就医普遍遵循的准则。然而,一些社会人员或有关机构为了提升客户满意度,通过拉拢腐蚀医院工作人员优先安排检查,严重破坏公平的就医秩序
。
《九项准则》规定:“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广大医院工作人员切莫因小失大、贪利忘“义”。
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五)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条文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来源:《医院纪法100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