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铭于心
清廉“医”路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增强全院职工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法律底线。天津市海河医院纪委将通过每周纪法科普,将医疗系统易发多发的违纪违法点位进行纪法解读,帮助医务人员学习纪法知识,从而明晰红线和界限,达到守纪守法的效果。让纪法铭于心,清廉“医”路行!
纪法课堂45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纪法专题(八)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简释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表现之一,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车轮上的腐败”看得见、摸得着,是群众眼皮下的“不正之风”,败坏党风政风,群众深恶痛绝。本专题聚焦纠治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系统解释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的表现形式、问题解析、处分依据、典型案例等,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对照。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的负面清单
1.超编制、超标准核定、审批或配备公务用车。
2.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借用、换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
3.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4.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5.以各种名义为个人配备驾驶员。
6.违规为个人变相配备专车。
7.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
8.违规处置公务用车。
私车办公事花了油钱、停车费怎么办?
单位实行公车改革后,一般公务用车已取消,保留的公务用车只能用于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工作。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提倡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单位每月按照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工作人员参加单位常驻地区外的公务活动,可按照财政部门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凭据据实报销城市间的交通费,并按出差自然天数领取市内交通费包干补助。因此,私车办公事一般不能再报销油费、停车费等费用。
适用的党纪政务处分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九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违规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的典型案例
1.东营职业学院基建处副处长董某某擅自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2017年1月,东营职业学院要求各下属单位将公车和加油卡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董某某擅自决定让基建处工作人员留下此前购买的加油卡2张、金额7296.17元。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董某某使用2张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19次、金额4348.42元。其私家车除因公在市内使用外,大部分用于私人事务。2018年5月,董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某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盛某某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4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盛某某违规使用单位公车接送本人上下班,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2023年6月,盛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供稿:
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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