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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河医院院长沈军同志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时间:2019.11.27 18:40:13 [字体: ] 阅读:1

  近日,国务院决定对近年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全国共有665个集体及 812名个人获此称号,其中,天津市有9个集体和11名个人获此殊荣。天津市海河医院院长沈军同志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11月26日上午,市卫健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韩晓芬同志来到天津市海河医院,代表市卫健委党委向院长沈军同志颁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纪念奖章。


天津市海河医院院长沈军同志


带队医疗援疆 助力健康扶贫


  2017年12月,沈军作为援疆医疗队队长,带队赴新疆和田,挂职和田地区人民医院院长。援疆期间,他带领医疗专家团队,严格落实“以院包科”,签署院包科室10个。针对当地消化道疾病、肿瘤、高危产妇及眼疾患者较多的情况,积极推动前后方联动以加强这些薄弱科室的专家力量,提升服务能力。医疗队开展院内外及科内培训讲课457次,培训人员4200余人次,全面强化医院管理,深化医改优化资源。援受双方共同打造国家规培基地和五级联动的远程会诊平台,实现了对当地医院进行远程指导。天津医疗队与和田电视台合作,开办“健康和田大讲堂”,让援疆医生走进直播间进行健康宣教。他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提高当地居民的健康意识,帮助他们形成良好健康的生活方式,可以让扶贫更有效。


  沈军院长和援疆医疗队所有专家共同努力,引导和鼓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我们仍要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